热爱教育事业,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,团队合作意识强;
身体健康,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,组织管理强,能胜任班主任工作优先;毕业专业须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符; 教师年龄在40周岁以下(具有高级职称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),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,学士以上学位,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。
塘厦镇第二中学(现在已改名塘厦初级中学),创办于1984年9月,是一所镇属全日制寄宿式初级中学。当时,为了满足适龄少年对中学学位的迫切需求,塘厦镇委镇政府决定把设在原塘厦中学内的联办的班级,以及林村、莆心湖、石鼓等村级联办中学联合起来,组建成塘厦镇第二中学,坐落于塘厦大道中51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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