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符合《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》要求,身体健康,热情开朗,教育思想端正,热爱幼教事业。
2.年龄35岁以下,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。
3.具备学前教育相关专业毕业,本科及以上学历。
4.持有教师资格证。
5.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。
东莞市长安镇第二幼儿园是长安镇首家实行 一园两址 的公办幼儿园。总园创办于1993年9月。
先后被评为 广东省省一级示范幼儿园 、 东莞市一级幼儿园 、 东莞市绿色幼儿园 、 长安镇教育工作先进单位 等荣誉称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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