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一)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,热爱教育事业,遵纪守法,品行端正,身心健康,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。
(二)具备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证。
(三)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(师范类或相关专业优先)。
(四)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。
(五)具备良好的组织管理能力、沟通协调能力、团队合作精神和亲和力。
东莞市清溪红星小学是经清溪镇人民政府同意,东莞市教育局批准,于2000年9月开办的清溪镇第一所民办学校。学校坚持 尚美雅行 臻善致远 的办学理念,坚持德育为先,全面推进素质教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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