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热爱教育事业,关爱学生,身心健康,具备良好品行和职业道德,服从学校工作安排,无违法违纪记录;
2.应聘就业见习教师应为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;
3.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,且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(如未取得证书,应提供相应的笔试和面试合格的成绩)。
湘桥区阳光实验学校是湘桥区唯一一所九年一贯制公办学校,是潮州市就业见习基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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